2007影響民生的十件大事

發布日期:2007-12-24
 

(一)1.5億(yi) 農(nong) 村孩子學雜費免除,義(yi) 務教育“實至名歸”

2007年1月,全國農(nong) 村義(yi) 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從(cong) 今年春季學期開始,國家將免除全國農(nong) 村地區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農(nong) 村1.5億(yi) 中小學生家庭經濟負擔將普遍減輕。不僅(jin) 如此,今年政府還啟動了免費師範生教育計劃,並增加財政撥款140多億(yi) 元完善國家助學體(ti) 係。

(二)2億(yi) 多城鎮居民受惠醫保,夢想的陽光照進現實

7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是我國在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和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製度之後的又一重大舉(ju) 措,主要解決(jue) 城鎮非從(cong) 業(ye) 人員,特別是中小學生、少年兒(er) 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群體(ti) 看病就醫問題,共惠及2億(yi) 多城鎮居民。

(三)逾2000萬(wan) 農(nong) 民納入低保,城鄉(xiang) 一體(ti) 化再提速

7月11日,國務院發出《關(guan) 於(yu) 在全國建立農(nong) 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通知》,要求將符合條件的農(nong) 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保障範圍,穩定、持久、有效地解決(jue) 全國農(nong) 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2007年我國將全麵建立農(nong) 村低保製度,目前納入農(nong) 村低保的人口超過2000萬(wan) 人。

(四)物權法施行,有恒產(chan) 者有恒心

10月1日,物權法正式施行。這部在立法過程中多次刷新最高立法機關(guan) 審議次數的法律,明確界定了公民私有財產(chan) 權與(yu) 國有、集體(ti) 財產(chan) 權的平等主體(ti) 地位,意味著更多的人將更充分、更平等地享受財富陽光。

(五)“財產(chan) 性收入”進入黨(dang) 代會(hui) 報告,百姓進入理財新時代

10月中下旬,黨(dang) 的十七大召開,順應中國向全麵小康社會(hui) 邁進的時代趨勢,黨(dang) 的代表大會(hui) 報告首次提出“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zhong) 擁有財產(chan) 性收入”。

(六)廉租房“高調”推出,低收入群體(ti) 有望“住有所居”

8月7日,國務院發布了《關(guan) 於(yu) 解決(jue)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幹意見》,其中廉租房被擺在了顯要位置。按照這一意見確定的時間表,2007年底前,所有設區城市要對符合規定住房困難條件、申請廉租房租賃補貼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2008年底前,所有縣城要基本做到應保盡保。而到“十一五”末,全國廉租房製度保障範圍要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七)食品價(jia) 格上漲過快,政府頻出調控之手

今年,以豬肉價(jia) 格持續快速上漲為(wei) 標誌,食品價(jia) 格居高不下,讓人們(men) 特別是貧困家庭感受到了壓力。受食品價(jia) 格上漲影響,今年前11個(ge) 月CPI累計上漲4.6%,預計全年物價(jia) 將出現自1996年以來的年度最高漲幅。為(wei) 調控肉價(jia) ,中央財政增加約18億(yi) 元,用於(yu) 補助城鎮低保戶和大中專(zhuan) 困難學生。國家同時加大扶持生豬養(yang) 殖戶,僅(jin) 實施能繁母豬補貼等,各級財政就增加支出48億(yi) 多元。

(八)“勸辭風潮”起波瀾,勞動合同法梳理勞資關(guan) 係

6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表決(jue) 通過勞動合同法。隨後在北京、廣東(dong) 等地發生一些企業(ye) 與(yu) 工齡較長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重新訂立勞動合同的事件,最終形成一股“勸辭風潮”。而引發這股風潮的深層原因,正是即將於(yu)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

(九)太湖藍藻事件暴發,催生“生態文明”新理念

5月29日,一場突如其來的飲用水危機,席卷了江蘇無錫,罪魁禍首是太湖藍藻。隨後,滇池、巢湖藍藻也相繼暴發,高增長的中國進入“水汙染密集暴發階段”,凸顯經濟高速成長之痛。7月12日,國家環保總局宣布,中國將在太湖、巢湖、滇池流域製定更嚴(yan) 格的環保標準,對違法排汙者采取“高限處罰”措施,並進一步擴大“區域限批”範圍。隨後,國家有關(guan) 部門頻頻動用財稅杠杆,調控“兩(liang) 高一資”行業(ye) ,遏製資源過度開發畸形出口,抑製高能耗、高汙染行業(ye) 投資反彈。

(十)調整休假製度引發全民關(guan) 注,帶薪休假有了法律保障

12月1日,麵向全民公開征求意見後的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方案公布實施,將原有的“五一”3天法定假日縮短為(wei) 1天,增設清明、端午、中秋三個(ge) 法定假期。同步出台《職工帶薪休假規定》,為(wei) 全麵落實職工休假權利提供法律保障,使廣大職工可以更加人性化地安排家庭及個(ge) 人休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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