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正研究垂直管理試點方案 將在年內啟動

來源:中國證券網 發布日期:2016-02-19

環保部正在積極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近期已設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辦事部門“垂管辦”;正在加快研究製定試點方案,試點工作將在年內(nei) 啟動,將爭(zheng) 取用2到3年左右時間完成改革。 

記者從(cong) 多個(ge) 省份了解到,保證實施垂直管理改革順利進行已經成為(wei) 今年一項重要任務。近日,廣西自治區政府下發通知,要求各市、縣(市、區)政府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期間,確保現有環保機構人員不散、環保力量不削弱,切實保證環保人員隊伍穩定。在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hui) 議上,江蘇省代省長石泰峰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提出,要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和責任追究製度,推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 

垂直管理主要是指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市(地)縣的監測監察機構,承擔其人員和工作經費,市(地)級環保局實行以省級環保廳(局)為(wei) 主的雙重管理體(ti) 製。改革之後,縣級環保局將不再單設,而是作為(wei) 市(地)級環保局的派出機構。 

環境汙染監管一直存在難題。根據現行相關(guan) 法律法規,地方環保部門接受上級環保部門和當地政府的雙重領導,盡管地方環保部門在業(ye) 務上聽命於(yu) 上級環保部門,但在預算和人事上受當地政府的控製。在這樣的製度安排下,環保監管在和地方經濟發展的博弈中通常處於(yu) 劣勢,很多地方政府為(wei) 了經濟發展,往往會(hui) 對於(yu) 汙染企業(ye) “網開一麵”。 

“在地方上,一些汙染大戶同時也是利稅大戶。一旦出現環保方麵的問題,政府就會(hui) 幹預環保執法,往往使環保執法決(jue) 定淪為(wei) 一紙空文。”一位環保專(zhuan) 家說。 

環保部行政體(ti) 製與(yu) 人事司副司長任勇在日前召開的記者會(hui) 上坦言,垂直管理改革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牽一發而動全身,不隻是機構隸屬關(guan) 係的調整,也將涉及地方政府層級間事權、政府相關(guan) 工作部門間職能、環保係統內(nei) 部職責運行關(guan) 係等的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實行環保垂直管理並不意味著地方政府免責。任勇表示,垂直管理要把責任落實在地方,改革不能弱化地方政府屬地責任,更不能出現地方黨(dang) 委政府履行環境質量改善主體(ti) 責任有推卸、淡化的現象。 

對此,多位環保領域專(zhuan) 家認為(wei) ,實行環保垂直管理有利於(yu) 打破地方“保護圈”,更好地約束地方政府的行為(wei) ,保證執法行為(wei) 的公正性和執行力,提高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弄虛作假等問題,同時能夠統一執法尺度,避免因執法尺度不統一而導致對責任者懲處力度大相徑庭的不良現象出現,更好地發現地方存在的環境問題,使得違法行為(wei) 依法得到及時查處。更為(wei) 重要的是,這一職責的真正落實有賴於(yu) 強有力的追責,需要明確地方政府監管責任,避免出現地方政府以環保執法體(ti) 製的垂直管理改革為(wei) 借口,推卸履行環境質量改善的主體(ti)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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