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張圖讀懂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 環保部及安監總局等部門不再保留
今天,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hui) 議審議。根據該方案,改革後,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8個(ge) ,副部級機構減少7個(ge) ,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ge) 。具體(ti) 調整情況如下:
一、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
1、組建自然資源部。
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組建生態環境部。
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3、組建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
不再保留農(nong) 業(ye) 部。
4、組建文化和旅遊部。
不再保留文化部、國家旅遊局。
5、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
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ui) 。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ti) 製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6、組建退役軍(jun) 人事務部。
7、組建應急管理部。
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chan) 監督管理總局。
8、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
9、重新組建司法部。
不再保留國務院法製辦公室。
10、優(you) 化水利部職責。
不再保留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hui) 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hui) 及其辦公室。
11、優(you) 化審計署職責。
不再設立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e) 監事會(hui) 。
12、監察部並入新組建的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
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
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ge) 。
二、國務院其他機構調整
1、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2、組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不再保留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3、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
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ye)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
4、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5、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
6、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chu) 備局。
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
7、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
8、組建國家林業(ye) 和草原局。
不再保留國家林業(ye) 局。
9、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chan) 權局。
10、調整全國社會(hui) 保障基金理事會(hui) 隸屬關(guan) 係。
11、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ti) 製。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
國務院組成部門以外的國務院所屬機構的調整和設置,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準。
一目了然,九張圖讀懂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